绥江县召开兑现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 专项资金推进会
9月21日,绥江县召开兑现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推进会,党组书记、局长刘光华主持会议,分管退耕还林副局长钟志勇、天退办主任、5镇林业站站长和分管林业副镇长、承包退耕还林建设的14家合作社和1家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参会。
党组书记、局长刘光华强调,充分认识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重大意义,助推脱贫攻坚;围绕验收、补植补造、资料完善、资金兑现细化巩固重要环节;严格抓实政策宣传、理顺关系、资金兑现、督促检查四项重点工作。
会上,钟志勇对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工作做通报,并对下步工作做具体安排部署。全县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2万亩,已全部完成验收和公示,通过县级验收造林成活率85%以上的合格面积9637亩,成活率40%-84%的待补面积10165亩,成活率40%以下失败面积198亩,
新一轮退耕还林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和合作社、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农户的新经营模式。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补助资金每亩400元分三年三个等次进行兑现,当年验收成活率85%及以上兑现240元,次年抚育验收合格兑现80元,第三年抚育验收合格兑现80元;当年成活率40%-84%兑现192元,第二年补植补造验收合格兑现128元,第三年抚育验收合格兑现80元;当年成活率40%以下不予兑现,第二年补植补造验收合格兑现320元,第三年抚育验收合格兑现80元。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每亩1200元,按照第一年补助500元,第三年补助300元,第五年补助400元,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和农户签订协议按时兑现给农户。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合同、验收报告、相关检疫证明、资金兑现花名册,并完善相关手续,在9月30日以前完成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兑现,5镇抓紧督查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补植补造。 (县林业局 王祥琴)